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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乐年鉴2024·城市建设》

来源: 民乐县地方史志办公室 作者: 日期: 2026-04-23 20:03

【概况】县城乡建设局成立于1985年,隶属县政府。主要职能职责为:拟定和管理全县城市建设、村镇建设、房屋建筑、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战略、计划及规范性文件,并指导实施;建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;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综合管理责任;监督管理建筑市场、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;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;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;监督国家和省、市有关抗震设防法律、法规的执行;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、安全和应急管理;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、县关于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,拟定全县房产发展规划,主管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房产管理工作;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;负责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;制定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;承办县委、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2023年,内设办公室、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股、建设监督管理股、村镇建设管理股、综合财务股5个股室。

【重点项目建设】紧紧围绕县委、县政府全力构建“小县大城”发展格局,适应城市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、市政基础设施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,大力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,城区实施重点项目28项,总投资18.72亿元,年度投资12.1亿元,其中:新建项目22项,续建项目6项,开复工率100%。项目的建成,使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全面提标,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,环境设施更加齐备,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快推进,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,城区居民生活品质进一步改善。

【市政设施建设】为加强市政水、气、路、热等体系化建设,实施城市道路、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管网更新改造和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,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,提升城市安全韧性。投资2.4亿元实施县城东西大街等16条道路改造提升工程,改造道路14.6公里,敷设供水、供暖、供气、排污管道46.33公里,更换路灯1018盏。为推动解决停车难、收费乱、管理乱等问题,切实提升全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水平,投资300万元实施供销社院内停车场建设项目、投资650万元实施西城花园北侧公共停车场项目、投资240万元实施水井巷停车场项目,有效解决城区公共停车设施不足的问题,进一步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。提升城区环保基础设施能力,投资5300万元实施的城区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,已完成蓄水池主体和泵房建设,正在敷设管网;投资4362.1万元实施的第一热源厂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,已完成建设;投资2243万元实施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项目,已完成“三通一平”;投资120万元实施的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,已投入使用。

“彩虹城市”建设】以城市更新行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,加快推进“彩虹城市”建设步伐,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创新亮点,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,凸显城市个性。全年共实施“彩虹城市”建设项目27项,总投资7.4亿元,开工率为100%。至年底,完成建设22项,总投资6.68亿元,剩余洪水小学扩建、第二幼儿园扩建等5项建设项目正在推进。

【市政管理】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,牢固树立“建管并重、重在管理”的理念,构建权责明晰、服务为先、管理优化、执法规范的城市管理体制。加大对道路、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,平均亮灯率98%。制定《民乐县(县城)冬季集中供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(2023—2024年)》,改造完成一级供热管网、过路供热管道6200米,更换金地名都、惠泽园、乐民东区供热二级管网1974米、清洗过滤网243户、更换排气阀160户、改造楼内供热管网246户。7月23日经县政府同意,城区污水处理厂交县供水保障服务中心接管运营,污水处理率99.9%,再生水利用率44%,污泥无害化处理率100%。制定下发《民乐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案》,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,对城区使用液化石油气场所全面排查整治,检查燃气企业6家、液化石油气用户1647户,并督促行业部门完成系统录入、整改工作,排查录入率100%,整改率100%。落实冬春检修制度,维修保养阀门748台次,水质合格率100%、管网漏损率4.6%、维修服务及时率100%、设施设备完好率98%。

【物业管理】推进大物业管理模式改革,制定《民乐县系统化解“物业管理难”问题实施方案》。委托城投等物业公司,承接“三无”片区10个,独门楼院29幢,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。实施“红色物业”培育计划,成立物业企业党支部16个,覆盖率100%;开展小区楼院专项整治行动,拆除危旧平房610间、围墙6600米,拓展院落空间9万平方米,新增停车位2400个。

【租赁住房保障】全年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3个,投资1235万元,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47套,建筑面积1.28万平方米。美景龙城小区45套,正在室内装饰装修;新城润园166套和金盛百货36套,正在办理竣工备案手续。年内,发放租房补贴220户、37.44万元。

【住房保障】全年申报农房抗震改造六类困难户685户,结合生态及地灾搬迁项目集中连片建设抗震农房660户,工程已竣工,档案资料已审核。根据《民乐县农村住房安全巡查检查和动态管理工作制度》要求,入户核查农房53次513户,核查认定发现新增危房55户,已全部完成改造(危房改造34户、转移居住21户)。按照“户保洁、村收集、镇转运、县处理”的城乡一体垃圾收运体系,严格落实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,下发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督查情况通报8次,各镇垃圾转运县城垃圾中转站1420.43吨,清运非正规垃圾点514处。

【建筑市场管理】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,开展执法检查15次,检查项目29项,下发整改通知22份,停工通知书12份,排查问题隐患267条,已全部整改。加大对基槽、主体结构工程验收,住宅分户质量验收等各环节监督检查力度,申请竣工验收项目18项,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%。对全县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和商砼企业200余人开展技能培训6天,组织建筑从业人员24人参加了金张掖乡村建筑巧匠技能大赛,并取得团体一等奖的好成绩。

【营商环境】坚持把“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”落实到“优化服务”上,制定《民乐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质增效工作方案》,对全流程审批环节进行更好优化,不断提高企业及群众满意度。全年通过工改系统受理项目51个,办理审批服务事项612件,系统审批数据实时共享比例达到100%;办理施工许可51项,竣工验收备案21项;办理消防设计审查6项、消防验收及备案4项。

【房地产市场】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,落实封顶预售制度,不断强化预售延期管控,有效缩短办证时限,有序推进“交房即交证”政策落地实施,优化预售资金缴存、拨付等监管流程,确保安全封闭运行,保证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。全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网备4235份,累计办理房产注销登记506件。